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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意见》要求,抓好已入库项目整改,对尚未签约的项目,完善项目资料,确保规范运作;对已签约的项目,积极与社会资本协商,进一步优化项目运作机制,切实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通过规范PPP项目运作,来防止PPP异化为地方融资平台是此次PPP项目库清理的核心。
山东省财政厅要求,全部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最高年度达到或超过8%的地区,停止新上政府付费和财政补助超过50%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对全部PPP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
此外,山东还加强项目资本金监管,坚持“穿透管理、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各方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另外,严控项目融资风险,山东省督促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方依法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和担保方式,坚决杜绝通过明股实债、保底承诺、回购安排、固定回报等各类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变相融资举债。
山东省财政厅称,对存在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问题不予整改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按规定严肃追责,并实施强制退库。
山东省政府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不含青岛)政府债务余额8493.8亿元,全省政府债务率为83.3%,低于国际控制标准90%~150%的下限,大幅低于全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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