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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凌晨,证监会网站显示瑞银证券股权变更申请进度为接受申请材料并发布受理通知,至此瑞银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此前曾表示,瑞银积极寻求增持瑞银证券股权至51%。“我们很高兴看到瑞银证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将瑞银集团的持股比例增至51%,该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
据悉,瑞银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是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4.73%;瑞士银行为第二大股东,出资比例24.99%,瑞银方面拥有对瑞银证券的管理权。此次瑞银将持有的股权比例增至51%,是为了实现对瑞银证券的绝对控股。
瑞银集团发言人表示,中国是瑞银的重要市场。中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开放对瑞银在中国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包括旗下证券业务,财富管理及资管业务。中国政府将外资机构投资证券公司比例限制放宽至51%是其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
瑞银证券作为首家获得QFII资格的金融机构、首家外资入股的全牌照券商,本次又再度成为首家提交外资控股申请的券商。瑞银发言人称,本次提交申请是瑞银集团对习近平主席博鳌论坛重要讲话以及中国政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最新举措的积极响应。
早在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中表示,以下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1.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2.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3.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4.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5.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6.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在连发三道监管文件后,证监会于4月29日凌晨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显示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条件与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一致;体现外资由参转控,将名称由《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改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表示,《办法》发布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新规,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据平安证券统计,合资券商的营收及净利润占比不到整个行业的3%。放宽外资持股比例,开放业务范围后,合资券商不再拘泥于投行业务,将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办法》删除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并有必要的会计、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人员“等要求,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有所扩大,在初始业务范围与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的证券业务经验相匹配的背景下,可经营股票(人民币普通股和外资股)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外资股的经纪业务、和债券(政府/公司债券)的经纪、自营、承销与保荐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30家证券公司。我国首家合资券商中金公司于1995年设立,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经过20余年的发展,目前合资证券公司已增至12家,包括瑞银证券、汇丰前海、高盛高华、德邦证券、华箐证券、中德证券、瑞信方正、摩根史坦利华鑫、中金公司、东方花旗、申港证券、东亚前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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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