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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丨一年被告48次,证监会是如何应诉的?

2018-04-10 09:34: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欣泰电气二审输了,没能打破证监会三年行政处罚案件被告实体“零败诉”战绩。

去年12月,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高院)二审庭审的“被告席”上,将这场已经搅动市场两年多的“欣泰电气告证监会案”再次推向高潮。这是首例欺诈发行退市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也是首例中央国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4月8日,证监会公告了高院的终审判决,欣泰电气诉讼请求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作为第一家因欺诈IPO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电气的最后一搏没能成功。黄炜在二审总结陈词时称,该案对维护资本市场证券发行制度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标杆示范意义。

这只是证监会应诉的众多案子当中的一个案例。强监管、严执法,直接效果是遏制金融乱象、打击违法违规,但与此同时就必须面对越来越多“状告证监会”的现实。2017年,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诉讼案件有48例,连续第三年创历史新高。

“我们是‘谁审理、谁应诉’的责任制,因为案件类型特殊,证监会机关没有外聘过一名执业律师代理诉讼,”参与过审理和应诉的相关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近年来行政处罚诉讼越来越多,面对的司法审查也越来越严,但证监会领导多次强调,要打消“怕诉讼而不敢处罚”的心理,应诉人员也是按照这样的工作要求来认真执行。

三年被告122次

从日常监管到专项执法,从自查自纠到现场检查,强监管已经成为金融收缩周期的主要特点之一。但是随着处罚越来越多,“不服”者数量也越来越多。

据北京市高院数据,2013年至2017年11月近5年时间当中,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607件,较过去五年增长了14.18倍,一审实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18.07%。

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涉及“一行三会”及外管局,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广泛。其中,证券监管方面,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短线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几乎涵盖了《证券法》规定的所有主要监管领域。

第一财经从证监会获悉,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分别为31件、43件和48件,连续三年创造历史新高。

2017年证监会行政处罚诉讼的48件案件中,法院对其中35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35件案件中,原告主动撤诉5件;法院驳回再审申请1件;剩余案件都没有判决撤销或改变证监会会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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