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煤炭行业内企业重组以及煤电联营也颇具成效。
《报告》显示,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中煤能源兼并重组国投、保利和中铁等企业的煤矿板块;中煤平朔、山西大同煤矿、晋能集团3家煤炭企业与大唐、中电国际、江苏国信等发电企业合作共同组建苏晋能源公司,都推动了煤电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这几年实施效果有目共睹。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煤电装机是9.8亿千瓦,实现煤电联营的装机为3亿千瓦。最典型的就是国电和神华的合并重组,地方也推进了煤电联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从成绩,比如淮南,大同、陕煤化,煤炭企业为主,通过市场机制自动为纽带,已经形成了一些比较规范的政策。”中国煤炭协会洁净煤与综合利用部主任张绍强表示。
但他也指出,煤电联营仍然存在深层次的问题。“目前煤企除了神华和中煤是央企之外,主要煤企是地方企业,但是国家的电力资产主要集中在五大电力,地方企业如何和央企资产重组是一个问题,近期还在做一些工作来进行调整。”
债转股落地尚存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依法市场化金融机构债权转股权工作,降低企业杠杆率、降低企业成本,防范经营风险。
但就目前实施情况而言,尽管煤炭企业实施债转股签署的协议量较大, 但真正落实的仅为10%左右。
究其原因,张宏表示,目前在推动债转股的过程中主要存在“落地难”和“明股实债”两个问题。
据悉,多数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大多属于“明股实债”。明股实债可以短期内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增加资金供给;但只是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风险向后延伸。
“一般来说,明股实债签订的协议多数为5年期,5年以后就要还,如果5年到期后没有承接方来接,企业需要自己来回购,届时企业的资金链条顿时紧张。”张宏称。
关于“落地难”的问题,张宏解释,一是金融机构实施债转股,需要筹资大量的资金,向社会筹集资金的难度大,筹集资金的周期很长;二是企业的债务绝大多是“一企多债”,有的企业债务涉及到金融机构多达十几家或二十多家,但债转股只能由一家银行实施,要求一家银行把债权都收购下来,收购价格和谈判的难度大;三是向社会筹资资金,往往是要求固定的分红回报,6%-8%的回报要求比较高,这就与本来企业向通过债转股来降成本、降杠杆的目的相悖。
此外,尽管煤炭行业整体的效益近两年开始回升,但利润分配并不均衡,前十家的利润占了很大比重,而部分企业扭亏但仍未脱困的情况依旧存在,老矿区的企业仍在积极需求脱困的思路,希望通过减员增效、淘汰落后产能、或者是产销协同创新、将关闭的矿区建设为医养健康区等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煤炭行业转型的路还很长,仍有很多待解问题。
“今年的去产能要逐步从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去产能转换,僵尸企业是重点抓手,需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企业进行清理。”姜智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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