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存货这些流动资产项目的异常变动,往往让某些企业业绩真实性受到质疑,不少拟上市公司正是栽倒在这些科目数据的异常变化上,无法向发审委解释清楚。近日公布了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简单“招股书”,下同)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能科技”),就存在了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偏高的问题,而存货周转率逐年大幅下降也让人担忧。
应收账款高企
芯能科技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提供、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以及光伏产品制造三部分。芯能科技称:“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分布式光伏领域的企业之一,于2013年即开始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运营的业务模式,2014年开始大规模开展此类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案例和经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尤其是在工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芯能科技表示,“(最近三年)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1亿元、2.29亿元和1.22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4%、19.92%、13.03%。”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89.43%,而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下降28.34%。芯能科技称,2016年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分布式光伏及服务业务的应收账款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
2016年,国家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价格的相关征求意见,市场预计未来新投光伏发电补贴将下调,出现分布式光伏电站“抢装潮”,芯能科技也因此而加大了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业务开发力度,从而导致2016年11月、12月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由于截止到2016年末上述款项尚未到结算期,因此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芯能科技解释称: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应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款项。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业务,鉴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成本较高,投资方均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且未来运营收益良好。
此前,多家拟上市公司就是因为应收账款变动未有合理解释清楚,而项目申请上会遭到发审委否决的情况。其中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会被否,相关发审会信息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工程类、直销类客户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工程经销商,应收账款各期余额逐年增加。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有无变化;(2)结合报告期内工程类、直销类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相关房地产项目的完工、销售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较高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3)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说明发行人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存货周转率下降
2015年末至2017年末,芯能科技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2亿元、2.07亿元和2.6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44%、12.32%及11.87%,芯能科技称,存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关于存货,公司解释称,2017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增长5339.45万元,增幅为25.77%,增加的主要是公司将投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组件和配件等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
不少拟上市公司,也是栽倒在存货的异常变动问题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在发审委提到的问题里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以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为主,存货余额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持续低于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存货账面净值持续增长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
2015年-2017年,芯能科技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56、4.43和3.06。到底为什么其存货周转率下降这么快?芯能科技解释称,2016年存货周转率较2015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2016年营业成本降低,而期末存货余额基本持平。公司在2016年扩大自持分布式电站投资,相应减少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的业务规模,营业成本随之降低,但公司备存一定规模的光伏组件等材料,满足待建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需要。
2017年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受市场行情变化,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相应的营业成本减少较多。同时,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考虑,拟进一步扩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已完成项目备案待建电站数量众多,为此,公司期末留存于电站建设的光伏组件及配件有所增加,因此使2017年存货周转率较2016年下降。
因为存货周转率变动异常而无法上市的企业也有不少。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其中发审委提出的问题就包括:“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分别为4,960.37万元,6,834.76万元,8,537.17万元,9,952.29万元,大幅增加;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07次、9.47次、7.05次、5.01次,逐年下降。同时,2017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9.2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结合生产模式、采购与生产周期、原材料预付货款等情形,说明发行人保持较高存货规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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