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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改革临近、“新经济时代”来临,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

2018-03-13 09:17:4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期资本市场监管层释放的改革信号都指向一个方向——打开上市入口和退市出口。这意味着,投资者将需要从更多的上市公司当中去发现有价值的股票来投资,还要对风险有更高的识别能力,以防“踩雷”买到退市公司。

3月12日下午,证监会组织投资者保护局、投保基金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下称投服中心)等投资者保护单位召开记者会,向参会媒体介绍目前A股市场“一体两翼”的投资者保护模式。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近期退市改革规则征求意见,以及A股对接“四新企业”、“独角兽”企业步伐的加快,如何在新形势下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广泛受到关注的一个问题。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是证监会的一项根本使命。投资者保护工作已嵌套到了证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保护机构,手把手教投资者如何行使权利。”3月12日,证监会投保局局长赵敏在证监会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对于资本市场出台的新产品、新业务,证监会都会做针对性的投保安排。针对“独角兽”企业的投资者保护,也在做、也会有,“会有一些特殊的机制安排”。

据她介绍,十八大以来,在股票发行改革、退市、并购重组、公司债券、新三板等各业务条线140余项制度建设中,嵌入了投资者保护要求。

除了投保局外,另一个正在逐步发挥作用的单位是投服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投服中心共公益性持有沪深两市3442家上市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向1521家上市公司累计行权1876次,参加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及投资者说明会36次,涉及重组金额2387亿元、股东户数共计140万户。

对于上市公司退市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和问题,徐明建议,如果上市公司是因为违法而退市,投资者可以通过纠纷调解和诉讼索赔制度来获得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徐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投服中心目前是A股每家上市公司最小的普通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为广大中小投资者起到示范作用,但是,对于有持股比例限制的股东权利,投服中心并不能行使,比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等权利。

“目前来说拥有100股,很多权利受限。但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有望对投服中心这类国家设立的公益性单位的持股比例要求放宽。”徐明表示,投服中心目前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已经形成一套“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的投服模式,未来有望更好的发挥投保作用。

随着资本市场监管进入“科技监管”时代,数据监测已经成为一项基础而重要的保护措施。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保基金”)总经理巩海滨表示,投保基金实际上一直在在证券市场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监控。

据他介绍,投保基金的监控系统于2012年上线运行,近5年来,监控系统共向监管部门推送了2411条预警信息,涉及100家证券公司和18家存管银行,仅2017年就完成了对近40万条监控差异的分析判断,向监管部门推送了192条预警提示信息,涉及73家证券公司和12家存管银行。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资本市场没有发生一起投资者保证金被挪用的情形,一定程度上监测并预警了证券公司风险。”巩海滨表示,投保基金目前对证券市场场内、场外2.29亿个投资者资金账户全覆盖,形成“看穿式”监控。

对于“新经济”公司,巩海滨也表示,这类企业具有从产生到“热”非常迅速的特点,因此在评估其投资者保护时,也需要设计新的指标来体现其特点,目前正在针对这部分内容“加快研究”。

编辑:杜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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