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的侵权赔偿标准有三种:一是实际损失标准,即侵权人按照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二是违法所得标准,即在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下,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三是法定赔偿标准,即在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进行酌定。
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较难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绝大部分侵权案件最终采用了法定赔偿标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这就造成了前述“双低”的问题。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号文”提出,要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这是一个积极信号,希望能够尽快看到相关判例并指导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判。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做出的必要举措,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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