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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改革 多地明确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2018-03-01 14:42:1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多地明确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将加速,预计以授权经营体制为主的国资改革,将成为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国资委近期出台或正在抓紧制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其中投资监管与融资监管力度有加码趋势。业内人士预计,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后,放权、授权范围也将进一步细化和扩大。

近期,北京、成都、合肥等地纷纷出台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此为突破口加快了国资监管改革的脚步。根据成都市国资委近日公开的信息,成都市国资委在对出资人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后形成《出资人监督权力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监督责任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三张清单”。清单印发后,成都市国资委对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履行监管权责,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策。在这份出资人监督责任清单中,记者注意到,30项中有8项关于投融资事项,包括企业境内外投资、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管理制度等,且清单中对追责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北京市国资委出台的《北京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则按照规划与投资监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改革改组、董事会建设、产权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财务监管、监督检查的顺序排列,《北京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包含了市国资委履行的“决定”、“审批”、“审核”、“核准”和“监管”等五类权责事项,共计8个大项31个小项。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此前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文中强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监管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提高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随着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监管力度将加大,也会更具针对性。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也表示,出台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后,监管将更细化,会有很多新的内容。例如在北京市国资委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中,记者就看到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部分中,专门有一项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计划审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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