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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能源车新政新在哪儿?补贴退坡,继续获免费专用牌照(3)

2018-02-09 13:43:54      参与评论()人

为方便消费者查询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补助信息,对应车型具体补助标准,将在市经济信息化网站上公布。

8、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免费专用牌照政策吗?

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和本市综合交通政策导向,《实施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将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实施办法》延用了新能源汽车“一车一牌”的制度安排,即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9、对专用营运额度管理有什么新的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新能源汽车结构,更好地发挥节能减排作用,对于营运企业购买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用于营运,本市仍将优先发放专用营运额度。但营运汽车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用于营运的,不再享受新能源专用营运额度相关政策。

10、对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明确提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取得免费专用牌照额度的,自专用额度启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此次《实施办法》延续了这一规定,并细化相关要求。即在本市注册登记且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发生转让、变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是专用牌照额度自启用之日起满3年。二是二手车受让人与购买新车消费者必须具备同样的要求,并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三是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须名下无在本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经本市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向二手车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受让人凭确认凭证和相关材料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后,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二手车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免费专用牌照。

11、新能源汽车厂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办法》加强了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和销售商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1)细化厂商责任要求。主要包括:车辆性能和售前售后服务的保障责任;相关数据接入公共数据采集平台责任;承担为消费者建设一处符合技术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的义务;承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责任。(2)明确厂商评估和退出机制。在一定条件下,如厂商未提供年度评估报告,或经评估认定确未能履行相关责任;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爆炸、起火、漏电),并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机构存在服务不规范、出具虚假票据信息、未按规定为消费者落实充电设施、未履行相关承诺、整车或动力电池性能未能达到相关标准。本市相关部门将启动对厂商落实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对无法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的厂商,不再给予本市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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