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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曲奇一审败诉 蓝罐曲奇诉其“搭便车”

2018-02-09 09:40:0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广州某商超年货促销现场,蓝罐曲奇与皇冠曲奇两大品牌的产品紧紧相挨,看似是并肩作战,实则暗自较劲。

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蓝罐曲奇与皇冠曲奇两个品牌的江湖恩怨重回人们视线。这背后站着的是两家公司,一家是生产蓝罐曲奇产品的丹麦奇新蓝罐公司,一家是进口经销皇冠曲奇产品的尤益嘉(上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尤益嘉公司”)。双方对簿公堂的焦点在于后者是否实施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石景山法院审理认为,蓝罐曲奇及皇冠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图案均已注册为合法有效的商标,而被告尤益嘉公司通过授权许可合法取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并在经销宣传过程中未出现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

上述判决中,虽然尤益嘉公司被判定不涉及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皇冠曲奇的产品“丹麦”产地宣传等则被认为存在虚假成分。为此,尤益嘉公司被要求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尤益嘉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已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并非最终判决,并未生效,现在不具有法律效力”。

“皇冠曲奇的配方和工艺都来自丹麦注册成立的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丹麦丹尼诗’)。中国市场上的皇冠曲奇由2家工厂供应,一家位于丹麦,另一家位于印尼。无论哪家工厂都采用统一标准,生产同一品质的皇冠丹麦曲奇。” 尤益嘉公司上述负责人补充说道。

蓝罐曲奇以及相关的经销商则不愿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任何与皇冠曲奇的纠纷。

相比蓝罐曲奇,皇冠曲奇晚进中国市场20多年。成立于2008年7月份的尤益嘉公司,2011年2月28日起才获得英国爱利特公司、丹麦丹妮诗、印尼迈大公司的授权许可,负责皇冠曲奇在中国内地的经销。

蓝罐曲奇与皇冠曲奇的正面交锋,追溯至2014年。彼时,蓝罐曲奇在中国公开“打假”,声称“皇冠曲奇”涉嫌侵犯蓝罐曲奇的知名包装装潢使用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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