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取得成效。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深入推进金融监管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妥善处置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债务,切实防范化解高杠杆风险。进一步夯实金融稳定制度基础,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推进。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京津冀一体化和雄安新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化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实施“分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四是金融市场进一步创新发展。完善市场制度,规范债券市场交易,加强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管协调。稳步推进市场创新开放,推出“双创”金融债券、扶贫票据,成功实施“债券通”。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推动建设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是金融对外开放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扩大。制定发布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规划,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金融标准制定和落实,深入开展双边、区域和与港澳台地区的金融合作。
六是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化外汇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制度,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七是人民币国际使用稳步扩大。持续优化政策框架,推进人民币在贸易结算、直接投资、金融市场交易层面上的跨境循环使用,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接受程度。人民币连续7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收支货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保持稳定。
八是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法治、金融统计和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会计财务工作转型积极推进。完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支付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央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加强大额现金管理,提高小面额人民币服务水平,货币发行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经理国库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推动整合市场资源共建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依法查处征信违法违规活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善大额和可疑交易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稳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普惠金融进一步强化。参事调研工作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