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出席“2018新三板创新发展论坛”并发表讲话,他透露,下一步股转将积极参与证券法修改,推动制定新三板条例,推进新三板市场对外开放,研究企业境内外两地挂牌问题。
李明在论坛上表示,2018年全国股转公司拟重点推动四项工作,包括推进市场精细化分层、研究发行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新三板发展战略、推动健全完善市场上位法,推进对外开放与合作、探索与境外交易所的互联互通,深化分类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已经起草新三板条例,正在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进度预计快于立法程序。新三板的股权概念有望更改为股票概念,新三板的法律地位将有望更加稳固明确。
新三板条例有望提升市场地位
李明周三在上海表示,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积极参与证券法修改,推动制定新三板条例,进一步明确市场的属性和监管安排。还将完善新三板业务规则体系,推动修订完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解决制约市场发展的各类制度障碍。
2015年股市剧烈波动后,将新三板和注册制纳入证券法立法的工作搁置。作为交易场所,新三板一直面临法律地位不清、法律层级不足,其依据的最高层的文件仍然是国发【2013】49号文(《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
新三板的属性是“交易场所”而不是“交易所”,“股票交易”叫做“股份转让”,新三板可以公开转让却不能公开发行,这些都与法律定位模糊有关。有市场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现在新三板,说它是证券,它又是股权,不是真正的证券,没有法律的依据,可实际上,又是比照证券进行监管的,比较尴尬。”
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一方面将继续积极推动新三板市场监管条例出台,增加新三板市场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将持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专门领域的违法乱象集中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记者独家了解到,证监会已经起草新三板条例,正在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进度预计快于立法程序。新三板的股权概念有望更改为股票概念,新三板的法律地位将有望更加稳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