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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为私募证券基金“体检” ,信用信息报告将出台

2018-01-12 17:42:3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1月12日,第一财经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将下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报告”),为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进行“体检”并出具报告。

信用信息报告是基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合法合规情况及其向协会报送的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及从业人员信息等客观、动态事实,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等维度持续记录会员展业过程中的信用信息情况。

一直以来,中基协高度重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根据私募基金不设行政许可、以自律管理为主进行行业监管。为进一步深化私募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核心的市场化信用约束机制,中基协启动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第一批信用信息报告有望于今年四月份面世。”中基协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透露。

“一性三度”四个考量维度

第一财经了解到,信用信息报告提出并明确了“一性三度”四个考虑维度,分别是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和透明度。这四个大类指标下,还包括了15项子指标。

其中,合规性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合规运作的水平;稳定性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稳定经营、长期存续情况;专业度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情况;透明度则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在考核中,信用信息报告从指标的客观性、可验证性、代表性、数据可得性等方面考虑,并进一步确定了15项子指标。

具体来看,5个合规性指标分别是“近一年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信息更新的比率“、“近一年管理人的事中监测情况”、“近三年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自律处分的次数”、“近三年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次数”、“近三年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次数”。

4个稳定度指标分别是“管理人展业年限”、“近一年管理基金规模”、“近三年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次数”、“期内基金从业人员的离职率”。

专业度指标有3个,分别是“有可追溯投资记录的基金经理总人数”、“有可追溯投资记录的基金经理平均执业年限”、“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

同样,透明度指标也是3个。分别是“信息披露备份数据的完整性”、“信息披露备份数据的及时性”以及“正在运行的私募基金托管比率”。

据悉,信用信息报告以表格和雷达图两种方式展示,呈现单项指标具体数值、所处行业区间及行业中位数等。并且将嵌入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的“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模块,每季度定期滚顶更新,保证信用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延续性。

中基协指出,信用信息报告是“信用档案”、“信用体检报告”,可反映会员各个相关指标的具体数据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大致位置,但不对其信用本身做出任何“优劣”、“好坏”的主观判断。

“信用报告既不是分类,也不是评级。”中基协人士指出。

“市场背书”的信用档案

一直以来,中基协高度重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根据私募基金不设行政许可、以自律管理为主的行业监管特点,围绕强化信用监督约束体制,探索建立实施“7+2”自律规则体系,推动私募基金行业逐步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私募基金行业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不受到国家信用背书,行业发展完全依赖自身信誉和专业能力。

在私募基金行业由“乱”到“治”的发展历程中,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也意识到只有珍视自身信用,自觉将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要求有效内化到日常的经营管理、投资运作当中,聚焦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才能真正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实现持续发展和利益的最大化。

“信用信息报告工作可以推动从业者坚定不移地维护累积自身信誉、恪守信托责任义务,是私募基金行业有效治理的基础工程、长远之道和根本之策。”中基协相关人士指出。

记者了解到,由于私募基金行业的特殊性,相关合作机构在获取管理人信用信息时,需要完成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且行业多头重复尽调现象突出,提高了成本、降低了效率。

而信用信息报告可以构建相对透明、持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档案,有利于提升私募基金行业信息对称程度和在资产管理行业的地位,也有利于增强银行、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信心。

与以收益率指标为主的市场化评价体系不同的是,信用信息报告基于客观、动态事实,其数据信息相对真实、全面和及时,通过长期积累可以形成合规性特征显著、“准确、综合和连续”的信用档案。

需要看到,信用信息报告是协助相关合作机构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的基础“信用档案”,但不能简单替代“全面”的尽职调查报告。

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信用信息报告一对一地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员授权同意,中基协可以面向相关合作机构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服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应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报送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及从业人员信息。对于隐瞒事项或者报送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以及公开发布信用信息报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协会将在一定期限内不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同时依据规定对该会员及其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关自律措施。”信用信息报告也作出规定。

第一财经也了解到,下一步中基协将借鉴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运用经验,结合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的特点,将信用信息报告工作推广至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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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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