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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险因侨兴案被罚121万,一年不得开展保证保险新业务(2)

2018-01-12 09:37:58      参与评论()人

对于保险机构在侨兴债一案中所承担的角色,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中小财险机构在承保过程中多少存在“把关不严、规模至上”的心态,但保险公司其保障功能不可忽略,浙商财险在侨兴债一案中最终也承担了所应承担的责任。而在侨兴债爆发不久之后,保监会就公布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资质、合作对象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信息管理上,保监会首次提出要将开办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逐步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将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征信系统。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根据需要与司法系统、民政系统、第三方征信机构、各类大数据机构等进行信息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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