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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去产能再加码:减量置换为主 严定比例防“数字游戏”(3)

2018-01-08 18:27:2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其中,时限要求有两个,一是产能置换方案公告的时间要求在项目备案前,没有完成公告新项目不能备案,更不得动工建设。二是用于置换的设备要在新项目投产前拆除到位,产能置换方案中应退出的设备没有拆除到位时,新项目不得点火投产,包括试生产。退出标准只有一个,即用于置换的退出设备必须拆除到位。

《办法》同时明确了问责措施。对发现未按要求实施产能置换、审核置换方案不严、落实产能置换不到位等违反办法的情形,从两个层面进行处理。一是对弄虚作假、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包括研究采取对不符合产能置换要求的项目采取责令停工,对涉事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二是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向全国通报,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2013年起,钢铁行业产能置换一直在推进。2013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化解产能过剩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提出钢铁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6年,工信部出台《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提出各地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

作为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产能置换在钢铁去产能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钢铁行业不仅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000万吨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更是将困扰钢铁行业发展多年的毒瘤1.4亿吨“地条钢”全面清除。铁行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企业效益日益改观。

工信部1月4日在官网发文称,2018年,要继续坚定不移抓好钢铁去产能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上限目标。抓好产能置换审核关,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钢铁产能。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为钢铁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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