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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税收刚性推动企业减排

2017-12-28 09:29:5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的环保税方案,针对税收归属问题,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可以说,在2018年即将到来之际,环保税已万事俱备。

根据环保税法规定,环保税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定废物和噪声,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省份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环保税开征属于按税负平移原则实施的费改税。相较于现行排污费,区别除了税收分成由中央地方1:9变为全归地方所有外,为了遏制企业排放,环保税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多污染多交税”原则,因此排污大的企业税负相应地将有所增加,而排污少的企业将有所减轻,根据北京税务部门数据摸底,在京约7600家排污费企业开征环保税后,其中三分之二相关支出将增加,主要原因是北京决定将按最高上限征收环保税。此外,环保税也多出减税和免税情形规定。

与此同时,环保税的实施,一方面使一直关注环保节能的企业受益,因为其环保指标早已达标,不但可以节约环保成本,还能在税收方面得到优惠,以及环保税法中的税收优惠调节机制,将鼓励企业提升减排标准。另一方面,开征环保税也有经济方面的考量,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多征税,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从而优化经济结构。

以往通过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有效发挥。去年4月,江苏省环保厅网站公布了4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其中高邮市一家化工厂因超标排放废水被处以停工整改、罚款603元等处罚,数百元的罚款,被不少人质疑“太轻”。

换言之,环保税核心目的并非增加税收,而是为了建立一个机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以税收的刚性推动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

由“排污费”变为“环保税”,也是与国际接轨迈出的重要一步。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1920年提出,可以采取对污染者征税的办法来解决外部性问题,这也被看作是环保税的来源。此税种也让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荷兰是征收环保税较早的国家,为环保设计的税种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水污染税等,其税收政策已为不少发达国家研究与借鉴。

欧盟拥有全面的环保税体系,认为控制能源消费及使用是环境保护的关键,许多欧盟国家相应制定了对能源及其产品实行多重征税和差别征税的政策。美国多年来坚持利用环保税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成效亦不小。

当然,也不应寄希望于一项政策能够“药到病除”,中国近几十年乃至未来一段时间都将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直面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因此,除了环保税外,亦可考虑消费税中包含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比如遏制一些污染物强度比较高的商品。当前国际上环保类税种大致包括碳税、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等,可参考借鉴完善中国环保税制。

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包括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期望通过开征环保税及完善相关税制,达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目的。

编辑:许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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