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工信部:倡导2+26城市钢铁产能以电炉钢形式转至其他地区(4)

2017-12-15 09:16:17      参与评论()人

一是布局的问题。“钢铁工业布局的问题,既是各企业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政府要思考的问题。”骆铁军表示,比如,城市钢厂的搬迁、北重南轻的产能转移问题,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政府规划好的。再比如,在我国西南、西北地区,铁矿石进口后逆长江而上,运输成本很高,而本地废钢资源,特别是废钢轻薄料又很难消化。取缔“地条钢”之后,西南、西北地区,以及东南沿海一带富余出大量废钢资源。我们应该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引导这些地方通过产能置换,发展短流程的电炉炼钢。目前,国家正在倡导“2+26”城市的企业将钢铁产能以电炉钢的形式,向西南、西北和东南沿海地区转移。这样,中国大的钢铁布局就基本确定了。

二是完善标准,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螺纹钢建筑标准,一直在修订,但各方面意见一直也没能达到统一。目前,钢协已将该标准修改完成,并上报到了国标委。今后,我们要更加强调通过提高标准来促进建筑材料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性,推动钢铁工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骆铁军说。

三是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监督引导各地做好产能置换。开展产能置换工作时,应注意有6种产能不能用于置换,即

●列入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

●“地条钢”产能

●落后产能

●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

●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

“目前来看,企业想不通过产能置换就新增产能是不可能的。”骆铁军表示,“未来,我们还要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去产能工作,积极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按照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希望全体钢铁人能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我国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迈进。”

(原标题:骆铁军:国家正在倡导“2+26”城市的钢铁产能以电炉钢的形式,向其他地区转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