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日本现金贷也疯狂:从民间“消金三恶”到银行“过剩融资”(3)

2017-12-15 09:16:1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然而,由于实际执法效果欠佳,仍没能遏制“消金三恶”现象。由于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银行已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进入消费信贷市场,非银行消费金融贷款公司扮演了市场的主要角色。

1999年5月,日本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贷金公司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允许其把资本市场的融资用于发放消费信贷。

2000年后开始,鉴于“消金三恶”所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日本民众对贷金业产生反感情绪,日本的消费金融正式进入了“监管强化期”。

2000年,日本把对中小贷金公司的监管权从地方收到金融厅;2001年进一步构建了以金融厅为核心、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授权地方财务局监管的金融监管框架;2003年出台《地下金融对策法》,对所谓“地下金融”即未向政府注册而私自开展贷款业务的机构进行整治,由此遏制了贷金业恶性发展的势头。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范贷款信用风险,日本于2001年3月建立了消费者信用数据中心(Credit Risk Database,CRD),这是一家非盈利、非公益的一般社团法人。其经营宗旨是不追逐利润,不向社会公开信息,而只向加入该组织的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此外,会员缴纳的年费收入全部用于数据库的维护和中心人员成本支出。其提供的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贷金公司的客户信息,另一部分是信用卡公司的客户信息。这两部分信息可以共享,实质上可视作一个信息库。

同时,为了加强惩治力度,2006年,日本政府开始分四个阶段对《贷金业法》进行修订并逐步实施,《利息限制法》对日本消费金融行业的打击尤为致命。

“这段时期,日本民间的消费金融巨头都纷纷破产了,”Yasumi告诉记者,日本最高法院规定,所有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为无效,且贷款额不得超过借贷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之前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还给借贷者。法令从2010年6月18日起全面实施。

为此,2010年前还是日本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武富士,于2010年申请破产。武富士需要退还的贷款利息,涉及到的借贷人约200万人,仅这部分总额就超过2万亿日元。面对蜂拥而至的讨息者,无力偿还的武富士于2010年9月底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同年10月在东京证券交易所摘牌退市。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