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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次,IMF点评中国金融:弱化GDP预测、强化“穿透”、打破隐性担保(3)

2017-12-07 15:00: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IMF在评估报告中表示,银行在利率仍受管制时通过创新发行理财产品来满足储户的收益率要求,理财资金被投向债券和非标准化信贷资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负债结构日趋复杂,融资期限显著缩短。负债结构的批发融资特征日益明显。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短期的同业信贷和融资结构,如理财产品。

同时,金融体系规模和复杂性的快速增长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这种复杂性部分源于监管套利,即相似产品受到不同监管,而在一些情况下风险发生转化使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难以‘看穿’。”报告提及。

评估报告认为,证券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与银行发行的类似产品(例如理财产品)受到不同的监管。对许多中型银行而言,目前这类投资组合规模已达到总资产的一半。这些投资通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非标准化信贷资产。许多非银行信贷投向了监管部门限制银行授信的行业或借款人(尤其是产能过剩行业或薄弱行业)。

暗合了IMF的建议,11月17日晚间,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9条《指导意见》中囊括了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等细则,其总体思路是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逐步打破隐性担保

IMF评估报告表示,打破隐性担保是改革的必要部分。

“隐性担保和高储蓄率、个人投资者的主导地位、资本外流的限制以及长期投资产品的缺乏等因素共同导致了资产市场的周期性波动。金融市场杠杆率增加了发生市场剧烈波动的可能性。”IMF称。

不过,IMF也提及,在条件不成熟之下打破隐性担保也会引发风险。“对隐性担保观念的激进变革可能导致破坏性的赎回,如个人投资者赎回投资产品或短期回购资金出借方收回资金,并可能会损害某些金融机构和公司的偿付能力。甚至会导致对预期收益(包括个人投资者承担本金损失的可能性)的渐进性重估,可能产生收益不确定性并引发资本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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