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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下发PPP重磅文件 为央企降温为民企开路

2017-12-04 13:24:0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最近一段时间,PPP项目领域接连迎来重磅文件。

先有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简称“92号文”),掀起PPP规范风暴;后有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简称“192号文”),从六方面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随后,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民间资本PPP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从内容看,92号文和192号文基调一致,目的都是为了规范PPP项目运作,加强PPP领域风险管控。”在中航证券分析师赵律看来,两个文件分别从地方政府和央企角度强调防范PPP异化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和防止推高央企的债务风险,一方面要清理项目库中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担保以及不规范运作项目,一方面要央企做好事前经济性评估和严格规模控制。整体来看,两个文件的内容可统一理解为PPP领域去杠杆。而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意见》则可解读为PPP项目补短板,补齐PPP项目中民间资本份额不足、民营企业参与度不够的短板。

监管收紧

PPP项目发展或降温

近年来,随着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转变为PPP项目,并且经过四年的蓬勃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PPP入库项目合计14220个,累计投资额达17.8万亿元。可以说,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滥用PPP模式、甚至借PPP模式变相融资等不规范操作的问题日益凸显,加大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基于此,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对借PPP模式变相举债融资行为予以禁止的基础上,再度发文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并提出三大举措规范项目库管理:一是实行分类管理,二是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三是组织开展已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对操作不规范、实施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以此提升项目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PPP事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PPP央企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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