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认为,金融消费者教育在普惠金融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备环境,而发展普惠金融则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在动力,两者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普惠金融的目标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焦瑾璞分析指出,通过制定和实施激励性的货币信贷政策、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等手段,可以在一定阶段发挥作用,但某些贫困地区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金融排斥现象,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及由此产生的供需不平衡问题;二是金融消费者普遍存在认知偏差,消费者一贯低估某些风险和高估别人对未来事件的过高保证,并存在过度信任和高估所谓的“金融精英”、“权威人士”的倾向。
焦瑾璞表示,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应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应更加注重金融教育,努力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通过各种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改变固有的认知和行为特点。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认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所具有的广泛参与性、非理性以及聚众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知情、信息使用,电子数据存管、隐私与个人信用无形资产保护,适当性原则的应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求偿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实现都面临新的挑战。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角度来看,要注重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纠纷及时解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