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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转社保开试点:不干预经营、不大量变现、一般不涉上市公司

2017-11-20 09:17:2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又一项重磅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18日正式亮相。

《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并明确今年内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

财政部就《方案》中的有关问题回答在记者提问中称,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不会也不允许出现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的情况。财政部还表示,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对第一财经表示,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对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重大利好,它有助于厘清养老保险制度和政府的边界。在偿还转制成本之后,政府将有望不再对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10%划转国有股权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对第一财经表示,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应全民共享。目前社保资金缺口较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对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缓解财政补贴压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养老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方案》要求,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股权;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股权;同时,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因国有股权划转、投资等各种原因形成的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股权除外。

李锦认为,去年以来国企尤其是中央企业营收利润好转,也为划转提供了有利条件。前三季度,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1788.5亿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中央企业14073.8亿元,同比增长17.8%;地方国有企业7714.7亿元,同比增长40.3%。

划拨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方案》提出,第一步,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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