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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责险试点稳步推进 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2)

2017-10-24 09:04: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2011年发布的《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鼓励投保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险;2017年发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再次在全国率先提出“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需要,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的《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将于近期出台。

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指生产经营的食品易于腐败变质,生产工艺要求较高,消费量大面广,主要供应婴幼儿、病人、老人、学生等特殊人群,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来源:太平洋保险

太保产险董事长、总经理顾越介绍称,201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食责险制度,保险公司聚焦农村集体用餐等重点领域开发涵盖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经营场所责任等风险的综合型产品,并提供现场风险检查与服务;2016年,保险公司根据食品产业升级及大数据应用发展,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产品创新、生鲜食品全流程保障、线上一体化操作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2017年,《上海食品安全条例》提出新的要求,保险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创新保障内容、风控服务、理赔标准、数据服务。

顾越表示,从2011年至2016年,上海食责险试点已涉及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等多种品种;企业主体涉及到批发市场、大型餐饮、连锁超市、农村聚餐、中央厨房等。目前试点范围覆盖16个区县,获得年风险保障90.68亿元。

但上述业内人士均表示,在食责险试点的实践过程中,仍面临不少挑战。

贺青表示,食品行业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产业链条长、环节多,适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相对复杂和多样。同时,行业集中度低、中小企业居多,从业者的保险意识和投保意愿不强,且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的违规成本偏低。总体上,食责险的推广还有很大空间。

顾振华则表示,现行食责险普遍而言还存在设计欠合理、投保率低、赔偿限额低、信息不对称等不足。他建议,未来以“类”强制保险为抓手,全面推进责任保险;完善评估机制,引入保险经纪人;并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保险模式。

而顾越则建议下一步加快保险业风险研究与数据应用的成果转化;利用保险优势整合第三方资源,创新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范围、强化过程风险管控、搭建数据平台、为企业导入风控技术提供支持,不断强化保险业在前端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并发动保险队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居民自治,形成监管监察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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