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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牡丹江市总体规划:与其他边境口岸联动发展

2017-09-19 18:03:12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参与评论()人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提到,要加强对镜泊湖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牡丹江边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突出北方山水城市的特色风貌。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东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牡丹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林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牡丹江市与其他边境口岸联动发展,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挥好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提高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林地、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