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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独家版权价格飙涨是坏事吗

2017-09-18 20:53:0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最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些没有署名的文章,声称音乐独家版权造成了音乐被极少数企业垄断,妨碍了音乐的传播和公众欣赏音乐的福祉。这还惊动了国家版权管理部门出来发声,要求音乐版权经营者要避免恶性竞争。看看音乐版权在资本魔力之下动辄十倍的涨幅,几家国际音乐企业笑得合不拢嘴,但也让人不得不担心过快的音乐版权价格飙升是否符合这个市场的长远发展。

音乐版权市场兴起,其实不过是最近才有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互联网的所谓分享精神,最早就是从音乐免费下载开始的,互联网“杀死”的第一个传统产业就是唱片业。从百度mp3搜索流量占总流量三成那时开始,音乐产业就不停口诛笔伐、维权打官司,试图从互联网产业身上分得一点应属于自己的版权收益,可惜多年来收效甚微。唱片业衰败多年之后,要不是今天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又重新开启音乐新商业模式,许多著名音乐人还不知道要失落彷徨多久。

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商业机会是一波又一波的。从门户网站到电子商务,从视频网站到网络游戏,从团购到移动APP,早期每一波都会有巨头崛起,现在则是红利归于巨头。从全网音乐盗版无偿下载到今天的音乐独家版权争夺白热化,其实也不过十几年间的事情。眼下音乐独家版权的竞价能从底价飙涨十倍甚至更多,的确可谓市场无情、竞争残酷。

但太阳底下无新事,这一幕是不是似曾相识?最近乐视运气不太好,坏消息经常占据头条,可它有一件功绩,是在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不容忽视的——那就是乐视当年在电视台几乎还要收钱才肯安排电视剧播出的时代、在网上随意追剧看电影的时代、在网上影视剧版权几乎一文不值的时代,乐视大量购买囤积了版权,且通过广泛委托律师起诉的方式,逐步把中国影视剧的版权市场培育起来了。今天的音乐独家版权争夺,其实不过是影视剧版权发展的历史重演。

音乐版权虽然在竞争面前涨得有些离谱,这个代价最终也是要消费者去承担的,版权管理部门关心维护竞争秩序,可谓用心良苦。但版权不是住房,价格虽然高点但应还不至于像房价过高那样影响国计民生,让市场竞争的子弹再飞一会儿,或许出不了什么大事。何况音乐制作企业需要市场竞争来实现价值发现功能,音乐人创作和音乐产业需要合理回报,而敢于用高价买版权的企业,自然有本事有办法去加倍赚回来。如果赚不回来,也自有市场对其做出惩罚。

我国的版权市场逐步培育起来了,可喜可贺,但相关的版权资产评估、版权经纪、版权法律服务等中介产业有没有跟上来呢?版权从生产、管理、运营到保护的技术性、艺术性是慢工出细活,需要水平和功夫的,这些在今天有没有被市场发现?最近音乐独家版权竞价激烈有人把矛头指向独家版权,不客气地说就是搞错了方向,开错了药方,根源就在于舍得花钱发公关软文,却舍不得花钱买专业法律服务把问题研究得精细准确些。

独家版权除了自己销售、流量变现以外,也可以通过版权分销与行业共享。如果排除市场因素,手持独家版权就是不肯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你分销版权,那也不要担心,在今天反垄断法等各种法律工具齐备的大环境下,个把音乐人任性就是不卖可能谁都拿他没办法,但任何大企业若要任性那是要考虑法律风险的。最近谷歌被罚24亿欧元的反垄断大罚单不知道震慑、鼓舞了多少互联网企业,要相信有能力竞标音乐独家版权的企业,它们的法律团队有足够能力分析出相关的利弊得失。

无论从乐视囤积版权发迹的历史,还是音乐独家版权飙涨的现状看来,快半步先行布局是至关重要的。音乐独家版权已是竞争激烈的红海。眼下还有一个大的版权蓝海——文字版权、摄影版权方兴未艾,文字版权领域目前是报业全行业亏损、广电颓势不减,但新闻产品和文字创作都是有成本的,笔者预言互联网大幅免费转载文字和新闻作品的时代不久也会远去,从现在发达的所谓新媒体来看,文字内容低俗或鄙陋,影视粗制滥造或随意剪辑,纯粹以流量骗广告套现,眼下这种局面存续一方面是网民暂时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实现从接受到容忍再到厌恶容忍不下去的过程,另一方面是传统内容制作者缺乏有眼光积累和经营版权的人才。现在图片的价值在一两个境外图片公司的诉讼打击下已逐步被发现,文字版权领域一些民营资本也已看到商机,开始签下作者商业性诉讼维权。掌握更大规模的报纸和广电版权权利人眼下还在端着金饭碗挨饿、躺在版权资产上睡大觉,估计很快一些好的内容企业就会从转载内容的企业那里收到应得的版权收益分成。

(作者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黄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