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对权益投资、另类投资以及金融产品、不动产和境外投资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严格控制增量风险。郭菁表示,保监会不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治理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乱象,控制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严禁保险资金直接和间接投资商业住宅,规范保险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取消通道业务等,保险资金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
境外投资方面,保监会通过窗口指导、加强信息披露等措施,严防境外投资过快增长风险;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监管和资金流向监管,督促保险机构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实现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全覆盖,将全部进出资金纳入统计监测。
不动产投资方面,保监会加强了对不动产投资的监管,组织保险机构对不动产投资进行自查,推动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
职业经理人执业“黑名单”制度呼之欲出
保监会正在研究起草《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评价办法》,保险行业职业经理人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出台之后,职业经理人执业“黑名单”也将陆续出台。
此外,针对保险行业内独立董事独立性缺失、履职不积极的情况,保监会正在修订《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将拟定互联网保险从业机构清理整顿状态分类清单
郭菁表示,保险业近两年发展速度较快,新业务较多,按照中央部署的统一要求,对于包括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等在内的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互联网保险方面,在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的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从业机构清理整顿状态分类清单将出台。同时保监会将研究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改进互联网保险监管框架与规则。
信用保证保险方面,7月保监会印发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提高了偿付能力要求,将信保业务的承保能力与净资产挂钩,明确再保险分出要求,限制信保业务的经营类型,保险公司将不得经营大额集中或不能直接穿透底层资产的高风险业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家是可以创新,就是发展一些新的业务,但是这块防风险和创新这块,我们觉得应该是统一的,就是任何的创新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来做的。” 郭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