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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当前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刻不容缓(2)

2017-08-02 11:46:23    国家能源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努尔·白克力指出,今年是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建立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协调机制,与国务院国资委、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具体任务落实。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负总责。发电企业承担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主体落实责任。

二要分解落实责任,按期完成任务。坚决按时完成“淘汰、停建、缓建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产能”的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层层细化、逐级分解,确保任务落实、责任清晰、进度可控。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任务落实情况已经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和相关领域执法监督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对督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要确保平稳有序。地方和企业要把工作做实做细,支持企业做好项目淘汰、停建、缓建善后事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要紧密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切实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五要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现场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各界对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的共识。

会上,大唐集团、神华集团、湖北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做了交流发言。

去产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部门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华北能源监管局和有关电力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电力和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负责同志分别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