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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P2P资金“属地银行存管”:画地为牢还是更利监管?

2017-06-14 08:51: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内容十分详细,每一部分均作出具体规定和具体时间节点,与此前广东和厦门出台的网贷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或备案细则相比,亮点不少。

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在行业内引发了空前热议。有P2P网贷平台认为,仅局限于本地未免太过狭隘;但也有P2P认为,“属地银行存管”更利于监管层对平台实行监管,信息共享,长期来看应该会是一种趋势。而对于上海本地的P2P来说,他们更多的是担心来不及在8月末大限到来之前完成规定性的存管动作。

本地P2P“压力山大”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备。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要求上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行。

据了解,其实此前北京也有类似规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曾表示,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由于具备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并不多,在备案之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

从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来看,目前仍以城商行为主,因此这19家开展上海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设立网点,签约排名前三的银行在上海均没有设立网点。

另外,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13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