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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秉文: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已确定,全国统筹未实现(6)

2017-05-31 09:45:2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第一财经: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精算平衡,您认为应该用“精算平衡”来代替“再分配平衡”原因是什么?

郑秉文: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缴费型的制度,不是社会救助制度。既然缴费,就要算账,知道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和缺口,并知道为什么,与参数设置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所以,这是保证制度健康的一个前提,如果制度本身不健康,在参数匹配的情况下,财政每年补贴几千亿元甚至更多,那就要寻找原因,研究一下既然参数匹配,为什么还存在缺口,这是养老金基数的ABC。在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财力还可以有所保障,但一旦经济下滑,实现这种保障的难度就比较大。

当前关于社保的公平理念有必要用“精算公平”代替“再分配公平”。精算本来是一个很专业的术语,写入三中全会文件,是从来没有过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历史进步,说明政府认识到保险制度要用精算平衡去约束。今年2月,我领衔翻译的《拯救未来:加拿大养老金“1997改革”纪实》出版并搞了发布式,只要大家翻翻这本书,就知道发达国家是如何进行制度建设的,就知道什么叫精算平衡。

精算平衡的含义是代际之间,当代和未来、收入和支出、退休和交费人之间的大平衡,各个参数之间要有基本的平衡关系。其中,实现和坚持多缴多得原则很重要,现在很少有人这么讲了,甚至反对多缴多得的原则,这是不应该的,即使在欧洲福利国家,他们的改革方向也是追求多缴多得。

所谓多缴多得,实际就是精算中性的意思,于是,精算中性带来崭新的公平观,多缴多得在目前我国社保制度下是一种先进的、拯救制度、锐意改革的公平观。精算公平和多缴多得,这个原则很可能与再分配公平相冲突,再分配公平往往意味着济贫,国家财政制度、税收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应更多地负起责任来,而社会保险制度,为了使它的可持续性更好,在目前条件下,应强调精算公平,即强调多缴多得。

强调多缴多得,参保人满意,没有道德风险;制度收入也令人满意,因为在道德风险受到抑制的情况下,大家的缴费都是实实在在的,没有藏奸耍滑,这样,制度的收入就真实起来了,各个参数就匹配了,可持续性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