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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又开罚单 剑指“长险短做”(2)

2017-05-16 10:23:13    中国经济周刊(北京)  参与评论()人

中短存续期产品,正是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监管重点之一。去年3月18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开发和销售预期60%以上的存续期不满一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存续期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2018年3月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对超过规模限制的公司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包括对其采取停止开展新业务,以强化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管控。

也就是说,存续期不满一年的短险,已经被彻底叫停了;一至三年的中短期产品的规模,也被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三个字:防风险!

纵观整个行业,近年来一批保险公司靠 “短期高现价”产品暴富,保费规模快速增长,其中,万能险立下了“汗马功劳”,保费占比达90%甚至接近100%。这些期限短、收益高的万能险产品,保费赚得容易,但却给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带来难题。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投资风格激进,在资本市场一再上演“野蛮人”剧情。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寿险产品费率改革后,高现价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明显加大。有的公司推出了收益率超7%的寿险产品,销售情况很好,可一旦其资金运用收益下降,就会产生新的利差损风险,以及退保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因此,整顿万能险市场,既是“保险姓保”的需要,也是从根子上堵住高杠杆、高风险资金来源,维护资本市场的需要。去年年底,保监会进一步作出规定,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不得超过规模保费收入的50%且季度原保费收入不得低于当季30%。自2017年1月1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每月统计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数据,并报送至保监会。

万能险再“万能”,也绝非只赚不赔

对保险公司来说,绕过监管“长险短做”,是用新的风险覆盖旧风险,无异于饮鸩止渴;而对投保人来说,也绝非是“值得叫好的创新、十拿九稳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