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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自揭监管短板,对虚假注资坚决移送司法

2017-05-07 22:34:1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自从把防控风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后,保监会新规的出台便“开足了马力”。

保监会7日发布《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深入排查梳理,找准并弥补存在的短板,切实完善监管制度。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这已是近半个月内保监会针对强监管、防风险所发布的第四个通知文件了,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升级。《通知》明确:“对利用虚假保费注资、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战监管底线、无视国家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处理。”

“一方面保险业近几年来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小的风险点,一方面中央今年对整个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都比较重视,保监会也开始反思和梳理一些监管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今年保监会包括公司治理、偿二代等的检查和评估也比较多,对于负债端和资产端的监管也会更为严格。”一名保险公司高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八领域出手,堵制度漏洞

“近年来,保监会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保险监管任务,但由于市场变化较快,部分制度已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着滞后、缺位、交叉、重叠甚至相互冲突等问题。”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表示。

保监会列举了以下三种制度“短板”:有些制度违背了金融规律,给不良资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冲击实体经济等风险问题管控不严;有些制度执行不力,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保监会在《通知》中在公司治理、保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产品管理、中介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高管人员管理、新型业务八大重点领域提出堵住制度漏洞的相关政策。而从《通知》内容来看,一大波监管法规又将诞生。

具体来说,在公司治理方面,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保险业统一的保险机构股权管理规则,设立更加科学严格的股东分类约束标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单一股东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