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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保姆”频发 如何为雇主与家政人员上双保险(4)

“问题保姆”频发 如何为雇主与家政人员上双保险(4)
2019-09-10 18:21:01 法制日报

目前,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用立法的方式来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据悉,《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将于9月下旬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已列入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对于备受关注的政府职责、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等内容都作出了规定。

刘俊海认为,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前,一些地方已经针对家政服务业中的问题开展立法,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下一步,建议在总结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从而解决家政从业人员“不靠谱”和“权益保障难”的问题。

在刘俊海看来,立法时需要明确政府部门、家政服务经营者、家政从业人员等各方的责任,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从而确保立法有可操作性。

“家政服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在合同签订、业务培训、健康检查、劳动保障、信息审核等方面尽到相应的责任;要明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在明确主管部门对家政服务业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的同时,明确市场监管、税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刘俊海说。

“由于家政市场行业自律尚未形成,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家政服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建立阶梯式薪酬指导制度,制定家政服务等级标准和家政服务费参考价格,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可以此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这种类似于明码标价的行为,既能让市民用得起,也能让家政从业人员了解自己应有的待遇标准,属于一举两得。”刘俊海说。

刘俊海指出,立法应对家政服务业中的问题作出回应,既要明确相应的促进政策,也要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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