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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鲸资本再次沽空澳优 澳优强烈否认一切指控(2)

杀人鲸资本再次沽空澳优 澳优强烈否认一切指控(2)
2019-08-20 13:34:09 证券时报网

澳优在公告中反驳杀人鲸资本称,沽空报告的计算标准有误,首先其采用的数据是代理商的装运数目而不是实际进口数字,其次忽略了公司的存货,产品从进口到销售的增值过程,以及向当地进口商采购原料的数字,因此指控毫无根据。

另外杀人鲸资本还认为,澳优继续与前高管秘密控制的分销商进行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做空报告指出,澳优在一家位于湖南的商贸公司中拥有30%的权益但并未在年报体现,且该商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澳优的前高层管理人员。

澳优回应,澳优仅在过去几年的年报中公示“主要关联方”,但并未尽列所有关联方。根据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确实并非要求所有关联方都需要公示。若澳优对被控股公司并无实际影响力,且产生的交易额并不重要,可以豁免申报。而部分经销商声称自己为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主要是为了市场营销便利,而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杀人鲸资本二次沽空,澳优股价微跌收盘

8月19日,杀人鲸资本再次发布沽空报告,但澳优股价未出现大跌,截至收盘微跌0.54%,按照杀人鲸资本第一份沽空报告定的每股5.78港元的目标价,可以说杀人鲸资本二次沽空澳优并未成功。

杀人鲸资本再次沽空澳优 澳优强烈否认一切指控

记者注意到,杀人鲸资本的第二份沽空报告,主要是指责澳优在澄清公告中未实质性回应质疑,并继续围绕8月15日沽空报告的内容,指责澳优业绩造假等问题。

但第二份沽空报告中,杀人鲸资本引用2017年的数据,称当年澳优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披露与公布的生产数据增速不符,比如澳优2017年婴配粉收入金额增长了43%,但包装材料费用金额却同期下滑了41%,认为这一数据彼此矛盾,以此质疑澳优虚增业绩。

针对第二次沽空的内容,8月19日晚间澳优在港交所公告称,杀人鲸资本于第二份报告所作出之推翻论述与第一份报告之陈述相类似,均为误导、偏颇、断章取义、不准确及不完整。本公司强烈否认沽空机构报告所作出之一切指控。

日前,在澳优被杀人鲸资本第一次做空后,国金证券发文力挺澳优称,下半年澳优将会在新注册配方以及新上线营养品的加持下得到更快的发展,全年业绩也值得期待。被做空后澳优的估值已在底部,具有较强的向上弹性,同时基本面持续向上,坚定看好公司长期发展。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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