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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 有望享通行便利

北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 有望享通行便利
2019-07-24 17:38:16 北京晚报

为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本市可能将采取财政、税收、通行便利等一系列措施。今天上午,《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草案看点 多部门制定新能源车通行规定

草案规定,本市可以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而新能源机动车的具体通行规定,则由市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排放不合格机动车限期复检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外,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草案指出,责令要在七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并复检。

排放不合格机动车逾期未维修复检上路行驶的,将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3000元的罚款。

机动车排放信息实时联网

草案提出,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排放达标维修、维修复检等数据、信息。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已在本市依法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目录,并制定机动车排放达标维修服务规范。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传输维修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排放达标维修项目等信息,如实记录机动车排放达标维修情况。

执法机关应当将当事人违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气体排放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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