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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精神病患的个人合法权益,一方面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谁来权衡?如何权衡?似乎不只是“孰重孰轻”那么简单。
北京回龙观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孙毅医生告诉央视网记者:“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类既有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的常见精神障碍。躁狂发作时常见情感高涨,言语活动增多(比如说话滔滔不绝,难以插话,有时说大话等),精力充沛,爱管闲事,主意多,变化快,睡眠减少等等。抑郁发作时,情绪低落、愉快感丧失,言语活动减少,反应迟钝,记忆下降,全身乏力。可有轻生厌世观念,可有自伤自杀行为。”
据统计,双相障碍患者自杀风险是普通人群的10倍,25-50%的双相障碍患者有过自杀行为,11-19%自杀身亡,年轻患者首次诊断后的第一年尤其容易发生自杀。躁郁症患者和家人生活在痛苦中,生活质量普遍不高。
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刘铁榜博士也曾表示,在本质上,很多精神病患者其实对社会充满了恐惧与害怕,而不是敌意与攻击,因此他们大多数都是退缩的、与社会隔离的,因为他们觉得社会让他不安,在本质上,是他们害怕社会。
社会对精神病患者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出于无知或偏见,现实社会对精神病患者不够友好,甚至攻击、歧视他们……”如此,使精神病患者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家有病人,病人及其家庭都要面临强大的来自社会的偏见、歧视与威胁,并失去很多。
精神病患恐惧社会,然而,生活的现实是,大众反而“更害怕”精神病人,把他们称为“躲不起的伤害”。
网络检索“精神病”、“伤人”等关键词,不乏精神障碍患者行凶伤人的恶性事件。
2012年2月9日,广州,练日永在医生的辅助下,进行脑电波检查。茂名信宜男子阿永在生意滑落的刺激后“胡思乱想”,经常失控到处伤人,其父亲为避免伤及无辜,用铁链锁住爱儿长达17年,用尽方法未能治好其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