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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耕“夜间经济”需创新与规范并举

精耕“夜间经济”需创新与规范并举
2019-07-17 09:15:17 经济日报

目前来看,夜间经济还处于蓝海拓展阶段。夜间经济的发展切忌低水平粗放发展,必须瞄准打造高质量的夜间经济集聚区与人流商圈这两大物理载体。夜间经济还须防止同质化,需要以文化元素为导向,赋予城市夜间经济以灵魂。此外,夜间经济还要提防外部“不经济”,注重遵循与推行活跃但有序、愉悦又健康的打开方式。

北京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展示了布局“夜京城”、发力“夜经济”的基本思路。

“夜间经济”一词是20世纪70年代英国为改善城市中心区夜晚空巢现象提出的经济学名词,一般是指从当日18∶00到次日6∶00,城市以餐饮、购物、休闲、旅游、文化、健身等为主的各种消费活动。数据显示,夜间经济为伦敦创造了130万个工作岗位,可贡献660亿英镑的年度收入。商务部的一份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夜间经济已成为不少城市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引擎。

目前来看,夜间经济还处于蓝海拓展阶段。深圳在去年国庆节推出的“辉煌新时代”灯光秀吸引游客21.8万人次,且观赏区人流量突破百万人次。西安市去年春节打造的“大唐不夜城”仅除夕夜就招徕了35万游客观赏,同时成都推出的“夜游锦江”项目仅一期开放就引来了16.6万人次观游。至于北京“故宫灯光秀”、上海的“地标夜市”以及西双版纳的“澜沧江湄公河之夜”等更是创造出了人山人海与灯火似昼的壮美景观。尽管如此,在中西部地区,除了成都、重庆等少数城市外,其他城市夜间经济还不活跃。另外,不少城市虽出现了夜间经济业态,但未形成自身特色,地区之间低端重复与业态趋同现象非常明显,部分城市的夜间经济载体仍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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