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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坠亡董事长“砍头息”:银行流水牵出重重疑点(3)

起底坠亡董事长“砍头息”:银行流水牵出重重疑点(3)
2019-07-11 15:16:06 证券时报

周建灿与单新宝的第一笔15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2天。按照180万元砍头息来算,日均利率1%。

管美丽称,单新宝等人和周建灿发生的借款以及砍头息支付金额计算,借款日息实际上在1%左右,年化高达360%左右,是名副其实的“超级高利贷”和“砍头”息。

根据相关银行流水明细以及付款凭证显示,周建灿从长葛四案原告合计借进的14000万元中,当天支付的砍头息合计金额达到1628万元,砍头息的收款账户分别为:单新宝本人、杨莉、芜湖华天、林川川。其中杨莉除了代表单新宝收款,还代表芜湖华天收款。在单新宝借给周建灿的款项中,杨莉收到砍头息之后又立即支付给了单新宝。

“银行流水显示,以杨莉为例,在收到砍头息之后,杨莉又很快将这笔款项转给了单新宝,这就是出借人规避砍头息和高利贷的方法。”向曙光如是说。

空白合同埋下的隐患

民间借贷活跃的浙江,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借贷关系时,经常会出现凭借款人的还款实力,借贷双方在口头约定还款时限、利息的情况下,即可放款。为了防止跑路情况发生,有时借款人会将一张事先签名、盖章的空白纸,交给出借人,以此作为还款保证。

这种凭借个人信用的形成的民间借贷行为,若借款人正常履约,一般不易出现纠纷。但一旦出现违约、跑路、失联等情况,就会衍生出系列诉讼纠纷问题。

当时,身为金盾控股集团董事长的周建灿,凭借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律师团队,理当在借款之时,拟定一份正规的借款合同。但是,急需资金周转的周建灿,也同样遵循民间借贷规则。

正常的履约之下,周建灿与各债权人都相安无事。但是,转折发生在2018年1月30日,周建灿坠楼身亡后,民间借贷的纠纷问题也就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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