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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旗下公司乱收费 电价中加收费用4000万

首都机场集团旗下公司乱收费 电价中加收费用4000万
2019-06-14 09:54:36 中国经济网

首都机场集团旗下公司乱收费 电价中加收费用4000万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10号)显示,当事人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动力”)向一般工商业户收取电费时,以北京市目录销售电价和峰谷平比率测算的综合比例电价为基础加收25%的费用,在电价中合并收取。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当事人收取的电费中包含加收费用7062.51万元,扣除截至2018年12月19日未收电费1.49亿元中包含的加收费用2981.39万元后,实际加收费用4081.11万元。

机场动力是首都机场集团旗下的专业化保障公司。公司于2005年正式注册成立,是民航业内第一家公司化运营的区域综合能源管理型企业。目前,公司承担着首都机场27平方公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冷、供蒸汽、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航空垃圾焚烧等全品类的能源生产和运维管理,并于2019年9月全面接管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能源转供、生产和运维业务。

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8年4月1日起分两批实施了10项降价措施,其中包括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当事人在电价中加收费用的行为,构成电力价格违法行为。截至2019年4月12日,当事人已全部退还或抵扣加收费用4081.11万元;对电价和用电管理服务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从2018年12月1日起降低收费标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所列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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