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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格力多次起诉奥克斯空调
其实格力与奥克斯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空调专利侵权上较劲。据了解,格力多次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可见格力与奥克斯的积怨之深。
2015年8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公司生产的某系列空调产品侵犯其3件专利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虽然对此奥克斯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广东高院终审判决认定奥克斯公司侵权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6月,格力电器也曾因奥克斯当年发布的雅典娜系列空调侵犯了格力的专利权而进行起诉。
2017年11月,格力电器因奥克斯和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
由此,格力请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和晶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使用费用4000万元。
对此,奥克斯表示,格力电器专利权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部分无效,该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公司生产的被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没有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所以不构成侵权。
不过在该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包括奥克斯黄金侠、极速侠、极客等在内的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接水盘一体化、双风道空调器、空调室内机等三件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共赔偿格力电器4600万元经济损失。这一判决金额也刷新了空调行业专利诉讼案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官方微博发布举报信,举报奥克斯生产的8个型号的空调产品不合格。随后奥克斯回击格力,称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