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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均瑶饮品和保荐机构爱建证券的二股东拥有同一控股股东。
有意思的是,2017年,均瑶集团曽多次转让均瑶饮品股份,据《国际金融报》不完全统计,“套现”超过3.41亿元(不包括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
2017年9月,均瑶集团分别与国诣投资、大众公用、宁波容银、亿利金融、磐石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整体估值 35亿元为作价依据,获得转让价款2.925亿元。
2017年10月,均瑶集团与淳心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样以35亿元的整体估值,均瑶集团向淳心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4.8857%股份,转让价款为 1.71亿元。
随后,2017年11月,均瑶集团与起元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继续以35亿元的估值,均瑶集团向起元投资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7429%股份,转让价款为9600 万元,起元投资为均瑶集团及其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千金“失联”
与此同时,均瑶饮品有67.50万股即0.1875%的股份由王滢滢持有。均瑶饮品的招股说明书表示,王滢滢存在不行使股东权利、亦不履行股东义务的情况,或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审核进程的风险。
2011年,经股东大会确认,王瀚、王超、王宝弟、王滢滢各自继承原属王均瑶所持有的均瑶饮品的股份,王滢滢成为公司股东。
招股书显示,此后,均瑶饮品经历了多次股权变动,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包括王滢滢在内的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但王滢滢一直未予以回应、亦未曾出席相关会议。针对本次发行事宜,公司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王滢滢,但多方尝试未果,王滢滢未出席相关会议、也未进行表决或签字。由于本次发行事宜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作为持股0.1875%的股东王滢滢对于合规审议通过的会议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如果其提出超出本次发行事宜的其他诉求请求,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审核进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