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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亲情号码被滥用 窃听别人每月只用10块钱(4)

运营商亲情号码被滥用 窃听别人每月只用10块钱(4)
2019-05-28 09:49:52 中国经济网

《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即使对配偶进行监听、定位、录音,这也是不合法的。但由于配偶通常只涉及到一个人,所以,一般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王彬说道。

贩卖窃听设备同样涉嫌违法。王彬向记者表示,窃听器材属国家专控产品,销售这类产品通常需要相关资质。“将窃听设备伪装成定位器销售,肯定涉嫌违法。”

北京警方也曾公开表示,窃听器材属国家专控产品,随便制造、贩卖、出售、购买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轻则被处拘留,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市面上大多数窃听设备都离不开 SIM卡和手机。在王彬看来,运营商是唯一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的机构,因此,运营商也有义务对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和必要的制止。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印富则向记者表示,在窃听的整个行为当中,运营商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对于亲情号码被滥用,甚至用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运营商有义务进行调查核实,在有可能的前提下,在技术层面应予以限制和制止。

律师:运营商有义务制止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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