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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拍摄爬楼视频坠亡 “花椒”负次要轻微责任

网红拍摄爬楼视频坠亡 “花椒”负次要轻微责任
2019-05-22 18:01:22 北京晚报

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高楼攀爬直播的爬楼爱好者吴永宁意外坠亡,悲剧在网络上引起争论的同时,也让其家人陷入了悲痛之中。因认为“花椒直播”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致其子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吴永宁的母亲何某将“花椒直播”的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昨天,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密境和风公司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

  直播爬楼出事故,死者母亲告“花椒”

吴永宁曾经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过演员。从2017年开始,其在被告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境和风公司)旗下的网络平台“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因此拥有了上百万粉丝,成为网络名人。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

其母何某认为,被告密境和风公司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其拍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但被告为了提高其网络平台的知名度、美誉度、用户的参与度、活跃度等从而获取更大的盈利,未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也未对其发布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被告是公共网络空间管理人,其没有对吴永宁尽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义务。且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被告对其死亡有直接的推动和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有安全保障义务?

庭审中,案件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对网络用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以及被告是否构成侵权、侵权责任又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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