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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2018年主营业务占比情况
4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花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4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自4月25日到4月30日,在仅仅6天内永辉超市共8批次食品因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其中,江鲫鱼抗菌药“恩诺沙星”超标、花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等。
5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津市永辉超市南开分公司展开产品检测,检验出其所销售的新鲜鸡大胸肉不合格,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AOZ),该物质为国家严禁使用的兽药残留,对人体危害巨大。
除食安问题外,多地永辉超市也被法院强制执行。5月13日,永辉超市股份新增两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分别为63860和3647。企查查显示,永辉超市投资的泉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重庆永辉超市、河北永辉超市与北京永辉超市也已分别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列为被执行人。《投资者网》注意到,永辉超市所投资的河北、北京以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相关法院强制执行多达15次。
5月1日,永辉超市旗下的福州首山超市被曝光销售的广澳梅的铅含量超标。5月9日,天津市永辉超市南开分公司被检验出销售的新鲜鸡大胸肉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AOZ),该物质为国家严禁使用的兽药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