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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问题缠身增资已剥离业务 永辉超市失去后才珍惜?(3)

食安问题缠身增资已剥离业务 永辉超市失去后才珍惜?(3)
2019-05-20 16:34:13 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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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2018年主营业务占比情况

4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花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4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自4月25日到4月30日,在仅仅6天内永辉超市共8批次食品因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其中,江鲫鱼抗菌药“恩诺沙星”超标、花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等。

5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津市永辉超市南开分公司展开产品检测,检验出其所销售的新鲜鸡大胸肉不合格,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AOZ),该物质为国家严禁使用的兽药残留,对人体危害巨大。

除食安问题外,多地永辉超市也被法院强制执行。5月13日,永辉超市股份新增两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分别为63860和3647。企查查显示,永辉超市投资的泉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重庆永辉超市、河北永辉超市与北京永辉超市也已分别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列为被执行人。《投资者网》注意到,永辉超市所投资的河北、北京以及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相关法院强制执行多达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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