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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决或承担110亿元回购责任 乐视网:我们不服

被裁决或承担110亿元回购责任 乐视网:我们不服
2019-05-16 15:59:01 中国经济网

屋漏偏逢连夜雨,已被暂停上市的乐视网再添“新愁”。5月15日,乐视网公告称,公司于前一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面临被要求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等裁定结果。

截至目前,乐视体育14方股东已对乐视网提起仲裁申请,除这一案件已出具仲裁结果外,其他13方股东仲裁仍在审理过程中,如果乐视网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根据乐视网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资本金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高达110亿元。

这对于已经债台高筑的乐视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乐视网称,如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无法解决的巨大债务。

对此,乐视网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凭空而来的一百多亿元的债务,如果最终坐实,公司将毫无回生之力,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等都不再存在实施的基础,只有破产清算一条路,公司之前所有努力全部灰飞烟灭。我们一直努力,我们没能成功。我们不服。”

案件起源于乐视体育的股份回购。根据乐视网此前公告,乐视体育于2014年3月份成立,2015年4月份引入7方A+轮投资者,投资款共计5.79亿元;2016年4月份,乐视体育再引入40余方B轮投资者,投资款共计78.33亿元,并签订了股东协议,协议中设置了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回购条款。

原股东承诺,如果乐视体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原股东将按照协议约定价格、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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