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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对中远海运集团收购胜狮货柜集装箱资产无果后,中集集团转而发起了诉讼。
5月7日下午,记者获悉,近日,中集集团(000039,SZ)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递交了两纸诉状,分别状告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青岛太平、胜狮货柜侵害其发明专利权。
值得一提的是,5月6日,中远海运集团旗下的中远海运金控宣布拟38亿元收购胜狮货柜旗下5家集装箱公司的100%股权,中远海运集团还承诺未来3年内将标的公司股权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转让予中远海发。
中远集运为中远海运集团旗下专门从事海上集装箱运输的核心企业,青岛太平为此次收购标的公司之一,胜狮货柜为转让方,此番中集集团发起专利权诉讼,放在此背景下来看颇有些微妙。
青岛中院已立案受理
据悉,中集集团与南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集)共同拥有名称为“运输平台及运输单元 ”的 发 明 专 利(专利号为ZL200710063587.0,以下简称被控侵权产品)的专利权。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07年2月5日,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4月29日。
2009年11月,中集集团与南通中集签订专利权共有协议,约定对于涉案专利的维权由中集集团行使。
第一份起诉状显示,经前往青岛前湾4期码头进行实地调查,原告中集集团发现被告中远集运在青岛前湾4期码头吊装40英尺标准集装箱以及53英尺非标准集装箱时使用了被控侵权产品。即被告存在未经许可使用被控侵权产品运输53英尺集装箱的行为,使用行为地在青岛港。
第二份起诉状显示,中集集团曾前往53英尺集装箱出货码头等地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两被告青岛太平、胜狮货柜存在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截至起诉之日,两被告仍在实施前述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持续已达数年。
全球第二大集装箱制造商胜狮货柜的造箱资产有望最终花落中远海运集团。 5月6日,中远海发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拟通过中远海运金控收购香港上市公司胜狮货柜所持有的部分集装箱制造相关股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