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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日前组织了抗癌药专项采购,其中被白血病人广泛使用的药品格列卫,即伊马替尼片,在降价谈判时全部流标。但记者发现,药品流标后并未按招标规则实行限量采购或者直接淘汰,反而正常进入了河南省医院采购目录。相关专家表示,河南抗癌药物集体流拍这一情况可能在行业内造成一定的不良示范,导致药品限价政策遭遇落地难,影响我国医药改革。专家建议,药改政策还应进一步完善,循序推进抗癌药降价进程,提高国家药品研发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未降价仍进入采购药品限价政策或被“架空”
记者从河南省卫健委了解到,日前,河南省组织了抗癌药专项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因议价环节未能确认专家建议价,最终参与竞标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的3家药企在此轮河南抗癌药专项采购中 “整组流标”。
然而,记者查阅河南省医院采购目录发现,医疗机构仍可采购这3家流标企业药品,这就意味着药品即便不降价,医疗机构仍可以使用,这与药改降价政策要求明显背离。按照河南省早前下发的《关于执行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议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中未入围议价结果且未列入限量挂网采购的药品,医院于2018年12月30日以前采购的可延续使用到2019年1月底,2月1日以后一律停止采购和使用。
对此,河南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通过企业网上报价和现场专家议价的方式开展专项集中采购。专家议价时,参考了山东等地联盟最新采购价格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中标价格,与企业面对面谈判议价,由于伊马替尼的3家议价企业均不确认专家建议价,整组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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