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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被“从重”罚款30万(3)

2019-04-19 09:34: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更重要的是,由视觉中国所引发的对商业图片库“勒索维权”模式的探讨继续深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7日分享了一则维权勒索案例。2017年8月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夏某等3人成立了某信息技术公司,向阿里巴巴官网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谎称一些电商在“天猫”、“淘宝”等网店上的商品宣传图片侵犯了版权等。在阿里巴巴公司按照规定暂停了相关商家的经营活动后,夏某等再向相关商家索要“授权使用费”,其中仅10单即成功敲诈12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视觉中国的争议在于是否拥有所称图片的全部版权,以及是否滥用版权诉讼,它的争议尚且在法律框架之内。而更杂乱的小公司,会采取更极端的方式铤而走险,利用了“侵权方”对涉案版权的不确定性和无鉴别能力,这就直接构成了敲诈勒索,“说到底,图片版权看似‘明码标价、各有归属’,但实际上没有权威的第三方认证和通用的技术识别手段,都是图片库自己说了算,产业链下游的企业存在信息鸿沟”。

赵占领认为,“此次事件将迫使视觉中国严格审查图片版权权属以及图片的合规性,同时将不得不调整以往维权式营销的商业模式,这些在短期内将严重影响其收入,当然从长期来看,对其未必完全是坏事”。

舆论和资本之外,市场力量也开始行动。4月14日,人民网倡议主流媒体在净化版权市场一事上主动担当,计划与兄弟媒体做图片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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