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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无小事 把“不安全”的安全帽清除出场(2)

2019-04-18 17:40:19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究竟是哪种原因、哪个环节的问题,有关部门应逐一核实,及时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清除出场、清理出一线工人的手中。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要求,对于安全帽这种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还是所有一线工人的权利。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事故一旦发生,防护工具相当于保护工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这道屏障靠不住,工人的生命便失去了最后的保障。没有一个工人,也没有一个工人家属愿意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听道歉、拿赔偿,相信也没有一个安监干部和建筑工程负责人愿意在安全事故之后被判刑。

劳动防护没有等级,安全面前人人平等。一顶安全帽,保护着人的生命,也实实在在地展现着安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对工人生命的尊重和负责。清理“不安全”的安全帽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也该一块加入自查自清、通查通清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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