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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会员背后:巨头蜂拥网络互助(4)

2019-04-18 09:38:4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11月,原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当时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实际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将依法予以查处。随后,原保监会也开启了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在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下,网络互助计划不是保险。按照保险法,现在监管部门主要监管的是持牌保险机构。未来需要考虑的,第一是网络互助计划是否纳入监管;第二,如何纳入监管。”朱俊生认为,之前围绕“相互保”的讨论,其实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如何既防范风险,维护消费者利益,又给市场新生事物留下探索和创新的空间。

“监管机构既要防范风险,又要支持创新。比如,可以积极探索包括保险科技在内的新生事物的‘监管沙盒’机制。选取某一地域和某条业务线作为试点,为创新提供真实测试环境。在试点期间,可以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在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和维持行业稳定等红线的基础上,对保险科技以及各种新生的商业模式与生态的应用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充分论证。通过积极探索‘监管沙盒’机制,以风险可控的方式在有限范围内开展创新业务,有助于开创良性的创新模式。”

郭金龙建议,成立互助计划的协会或者自律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的,平台可以互相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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