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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4月份,国家核安全局批准核电相关项目明显有所提速。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消息,国家核安全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提交的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决定颁发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其中,根据许可证内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有效期限至2058年4月9日,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有效期限为自首次装料之日起40年。
与此同时,今年4月以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了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
此外,国家核安全局还批准了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调试大纲》。
近期核电板块持续活跃
据了解,自2015年核准8台新建核电机组后,我国核电行业经历了三年多的“零审批”状态。但在4月1日召开的中国核能可持续发展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透露,“中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今年会有核电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这也被业内视为核电“重启”的信号,核电行业有望迎来复苏之年。
核电“重启”背后是广阔的市场。按照此前国家提出的核电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将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以此预计,每年将要开工6-8台核电机组。若以每台投资100亿-200亿元计算,投资规模可达千亿元。